第13章 第 13 章(1 / 1)

“娘,我们今日辛苦了,也可以吃一个鹅蛋吧。”王春花期期艾艾道。

要知道,鹅蛋比鸡蛋更贵,也是家里大家能吃,却最少吃到的东西,和猪肉一样,是逢年过节才会拿出来的金贵东西,王春花想想就馋。

程老四则更关心另一件事情:“对哦,被人学了去怎么办呢?”

这个摊子他要是在街市上看到别人摆了,自己也一定会萌生想要去尝试尝试的想法的。毕竟又清闲,又不要多少本钱,那摊子上的小玩意儿,大多也是程老四闲的时候做出来打发时间的,甚至他也只是个半吊子水平。

程李氏这时候抱着金宝,就低头看了孩子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陈老四。脸上的表情满是嫌弃:“我原本以为你是个聪明娃子。”

毕竟以前哄她,程老汉或者其他人,或者哄糖护食,或者哄着村子里的年轻人给他当小弟,程老四可都是天生异禀,信手拈来。从来不知道需要谁来指教的。

没想到里竟然犯这个迷糊。

程李氏摇了不过他也有摇头:“老四啊,你是不是变蠢了!”

她疑惑的喃喃:“难道是金宝聪明了,你这个当爹的就开始老了。”

“还是赚了五十个铜板就飘了,也是……以前你一个铜板也没赚回来过。”

程彦好奇的看过来,他爹竟然一个铜板也没赚回来过吗?

看着金宝探究的目光,程老四脸红了一下,连忙解释:“娘,我没直接拿铜板是因为换成了其他吃食啊!”

换了吃食又不招眼,比起拿铜钱的,还显得他是吃亏的那一个呢……呢!

程老四灵光乍现:吃亏的那一个?

他一时停住脚步,对于他觉得套圈的摊子隐隐有了一点点思绪。

至于鸡蛋,他拉了拉王春花:“媳妇,你觉着鸡蛋的买卖有啥法子不?”

王春花摇了摇头:“如果没有遇上我这样的聪明人,自然可以做一段时间,遇上我这样的,嘿嘿……我可以慢慢摸索出配方来,本来也不难。”

她摇头,得意一笑,不过她也有资格这样。不然也不会很快就能凭借着天赋,根据程彦的故意弄出来的乱七八糟的线索描述,自己折腾出了茶叶蛋,还是味道格外好受到集市上一致好评的茶叶蛋。

程老四虽然私心里觉得自己媳妇儿肯定是最厉害的,但是媳妇说的也有道理,也许就是有人见多识广,或者有一根金舌头,短短时间就摸索出来了呢。

他想了想,握拳拍了一下自己的掌心:“这两个生意都长久不了,要不我们做一段时间吃个甜头,出效果来了,自然会引人觊觎,这时候我就让大家和我们一起吃甜头。”

王春花皱眉:“那我们赚了银钱岂不是就少了?”

“四哥,你是咋想的?”她虽然有点质疑,但是夫妻之间关键时刻还是很相信程老四的。

程老四想通了以后就浑身轻松,这时候甚至有点兴奋,立马滔滔不绝的和王春花解释,也是给刚才嫌弃他的程李氏解释他绝对没有变蠢或者变老,当然最好要在儿子心里树立好一个睿智的父亲的形象。

他清了清嗓子:“媳妇,你还记得以前我们上山去找东西吃吧。”

王春花点头,她当然记得,山上的野果子树多,小猎物也多,到了夏天和秋天,果实丰收,动物膘肥体壮的时候大家都想进山找点吃的贴补,不过大多是身手矫健的少年人。

这其中又以程老四格外突出。

他虽然懒,但是他也馋呀,而且他还比别人机灵,运气好,总是能在山里找到野果子或者兔子洞之类的,并且丰收。

这就引来了很多人的不满和觊觎,也造成了进山的人谁都想跟在他身后走,能捡个漏,或者见面分一半是最好的。

程老四护食,自然是不想要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这个时候有空上山的大多是年轻人,老一辈的也不好掺和进去。

程老四没有了求助对象,只能自己护食,他想了想,就纠集了村子里和他一样受宠的孩子或者老幺,凭着自己的机灵和嘴,成了这一群人的老大,带着他们去找吃的。

不过当老大的收获的东西他要拿大头,其余的才是别人分。

这时候他们几个人再找到东西,虽然武力值仍然弱,觊觎的人仍然有,但也没有人敢上来纠缠了。

这帮孩子在家里都受宠,或者是老幺,都是家里被偏爱纵容,被无底线宠溺的那个人,若是谁碰一下,很有可能就会惹出一个或者几个凶狠的长辈对你不依不饶的进行教训,甚至到你家里撒泼。

外人不敢招惹,若是遇到自家人遇到他们吃独食,那也是不敢招惹的,因为回去一定会被告状,然后被偏心眼的长辈责罚,纯纯的吃力不讨好。

自那以后起,这队人玩的越来越好,也让大家越来越惹不起,偏偏他们还被家里纵容着长大,也越来越嚣张。渐渐就长成了村里猫嫌狗憎的存在。

不过这一点,看了一眼凳子上的金宝,程老四说的有些含糊,他可还记得自己之前在儿子面前立的人设是什么呢。

王春花就是这一群人中得利者,两个人没成亲前,王春花可是被程老四用山里的东西喂得红光满面,一脸满足,然后坚定的嫁进了老程家。

程老四笑了一下:“我们可以自己先做,摊子上的东西再琢磨一下,放上去一些好东西,看着就是我们吃亏的样子,吸引围观的的上前来。”

“然后有人准备模仿的事后,让兄弟们跟着我一块儿做,把县城里的地儿都占满了,然后我看看谁还插得进来这个生意。”

在别人要打压模仿他们之前,程老四就要把他们的路给堵死,尽可能的避免损失。

不过这钱拿给谁不是赚,还不如拿给自家小弟,更何况,小弟们跟在他后面喝了那么多年汤,也是时候再喝一碗汤了。

至于鸡蛋,卖熟以后,也是直接把方子卖出去,让大家分一杯羹,然后自己手里攥着卖方子的银钱。

或者做出来更好的的吃法。

王春花眼睛一亮:“可以!”

要知道,虽然赚钱是很让人痛快,但是辛苦也是真的辛苦,而且他们卖的茶叶蛋,在夏日里,每天都要做的新鲜,以后还要每天要像今日这样早早去县里忙碌。

对没干过什么苦活儿的王春花来说,这样的早起忙碌就已经很累了。第一天可能是新奇有趣,第二天可能是热情减退,第三天就是坚持坚持了。

她很怀疑自己能不能在这样的辛苦下挺过五天,让自己浑身都沾满茶叶蛋的味道,最后还能看不能吃。

如果能直接卖掉,坐等收银钱,也不用辛辛苦苦去出摊,那简直再好不过了。

王春花眼睛亮闪闪,她怎么能没有想到这个办法呢:“四哥,就这样做!”

程李氏翻出做好的鹅蛋给孙子剥开,看着王春花迫不及待的表情无奈骂道:“懒货!”

别人都是巴不得攥在手里,这个吃不了苦又懒的儿媳妇倒是慷慨大方,想的都是一次买卖。

不过方子是王春花弄出来的,又想起她的脾气,程李氏到也没有多说。

她将鹅蛋喂给金宝,兴致勃勃的哄“啊,张嘴!”

金宝笑眯眯的张开嘴,顺着程李氏的动作将鹅蛋给吃了,他原本盘踞在心头的担忧就没有了。因为他爹真是聪明,竟然这么快就想出了法子。

至于鸡蛋,金宝还有一个想法,只是还要慢慢和他娘再说。

而且他想起自己吃的鹅蛋,他记得鹅蛋可以散结节,治疗记忆力差,这个似乎也能拿出来做做文章。

想到这个也许又是一个生财之道。金宝狠狠咬了一口嘴里的鹅蛋,小腿在在厨房里的小凳子上高兴的晃了晃。

而程老四隐隐的本来就在观察家里几个人的表情,看见的金宝看了他一眼以后,脸上不止是高高兴兴的,还晃荡起了小腿,他不由得自得。

所以,金宝现在肯定非常崇拜他吧,有这样一个非常聪明的爹。他越想越美,嘿嘿笑了起来。

一高兴,他赶忙将背箩里今天买的吃食交给程李氏。

里面除了程李氏交代的米粮,竟然还有叶子包着的肉,油纸包着的糖。

程李氏一看就炸了,从厨房里一跃而起:“啊!败家子!”

才赚钱的第一天,都还不稳定,这两崽子竟然就买了两样金贵东西。

“赚了多少钱呐,不知道存着一点,这是逢年过节吗?就开始吃肉!吃糖?什么时候才能够攒够钱用。”

她拎起厨房边的扫帚,就要给这两个败家子一个教训。

程老四和王春花早有预感,两个人对视一眼,程老四道:“媳妇儿,风紧扯呼。”

话落捞起儿子就向院子外面跑,王春花也是个识时务的,脚步利落熟悉的很,连忙跟上了,两个人带着一脸懵却心跳刺激的金宝跑远了。

后面,是程李氏念叨喝骂和大扫帚。

等到程李氏的声音和扫帚彻底看不见,听不见,一家人才气喘吁吁的停下,然后对视一眼,笑了起来:“嘿嘿……今晚吃肉,以后吃糖!”

只是他们笑完才发现,这一跑,竟然跑到了村尾,而这附近他们并不常来,因为这边是程家的祠堂和学堂所在。

这个学堂是方圆几个村子唯一的学堂,是和附近的几个村子的大姓联合一起办的,请的是隔壁村的老童生和老秀才,给附近几个村子里有需求的人家的孩子进行启蒙。

只是读书的负担太大,即使是几个村子联合,这学堂里面总的也没有多少人。

自从下定决心要送金宝来上学,程老四一直在想办法赚钱,可是对于学堂,程老四一次都没敢往这边走过,他多少对这样读书的地方是敬畏的,自卑的,因此也没有主动过来问询束脩多少,笔墨多少。只想着多多存钱有底气了再过来问。

可现在带着妻子和孩子都到了门口……

王春花出声打断了他的犹疑,因为王春花大大咧咧的给金宝指了指:“金宝,这里就是学堂,以后你很可能来这里读书哦。”

看着怀里的金宝骤然亮起的目光,程老四当即挺了挺胸膛:“对,趁此机会,我们进去见见你未来的夫子,问问束脩和笔墨。”

程彦一时也有些紧张,学堂?那这里几乎是可以决定他未来命运的地方。他在程老四的怀里,肉乎乎的手紧紧的抓来抓程老四的领口:“爹,娘,好。”

感受到孩子的紧张,程老四反而心底涌起无限的勇气和柔软,他亲了一口儿子白嫩嫩的面颊:“别怕,爹在呢。”

“好!”一家三口往学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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