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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失去记忆(1 / 1)

那蛛丝比纤尘更细,肉眼几乎看不见,全凭内力运转,江月却看得清清楚楚,顺利避开,再挥刀而迎。

柴刀撞上蛛丝,江月的手一阵剧痛,刀险些脱手。她将内力灌于柴刀之上,硬生生斩断一根蛛丝。随即另外两根蛛丝钢铁般扫下来,江月不退反进,避开重重跌宕的内力,柴刀凌空画几个圈,把蛛丝尽数缠在柴刀上。

一声刺耳牙酸的巨响,柴刀被蛛丝搅得变形,蛛丝也应声而断。

那掌柜没料到蛛丝会断,立刻准备将蛛丝收回,谁料江月已经抢先一步,将蛛丝一绕,缠在了掌柜的脖颈之上。

掌柜的犹如被施了定身术,一动不敢动。他不可置信地盯着江月:“你能看见我的蛛丝……”

江月顺手把他周身都捆了:“怎么,以前没人看见过吗?”

掌柜的僵着身体:“我这蛛丝独一无二,细如无物,寻常人根本看不见。”就连他,也只能把蛛丝加粗一段缠在手中,全凭真气感受。与人对决时,全凭这一优势取胜。

江月眨眨明净的眼睛:“我也看不见啊。”

掌柜:“那你怎么……”

“我武功高强、深得家族真传。”江月胡诌。她回头看向唐满,见他身上已经挂彩,脸被蛛丝割破,血流不止,好在只是狼狈了些,没有被切成几段。

唐满立刻让人团团围住这“掌柜”,拿了胳膊粗的铁索将他捆住。

掌柜的颇有些气度,即使被捕也不见慌张,而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江月,问道:“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如何找到我的了吧?”

江月收好蛛丝,用手绢小心翼翼地包好,放进匣子里:“白家的人逃出江南,朝廷一直在派人跟踪,我也是得到消息才在此守候。”

掌柜的冷笑:“朝廷江湖,狼狈为奸,白家满门良善,竟落得如此下场。你身为朝廷走狗,总……”

唐满差点就被毁容,没好气地打断他:“满门良善会被全江湖人围攻绞杀?你技不如人落入我们之手,有废话对朝廷说去。”他不再让掌柜的说话,直接让几个武功不弱的人押着他回城入牢房。

等唐满安置妥当,又把真正的掌柜救出来,江月才打算驾着自己那辆破车入城。唐满颠颠儿地跟了上来,殷勤十足地拿起鞭子赶驴。

江月乐得清闲,半倚着,眯着眼睛休息,懒得像只没骨头的猫。

车一路吱吱呀呀,穿过安城宽窄不一却热闹的街道,叫卖声、吆喝声、谈笑声、吵闹声声声入耳,沿街的各种食铺飘出诱人的香味,让这座传说中的“黄泉道”充满人间烟火。

唐满和那头懒驴较着劲儿,笑嘻嘻地问:“月儿姐,我其实也很好奇。虽说早得知消息那江南白家的人会来安城,可你如何这么肯定他就在这个脚店里?”

江月和唐满关系不错,便起身对他说:“我每隔几日,就会出城砍柴,每一次都会在这脚店里歇息半晌,这家脚店的掌柜我很熟悉。前几日我进店时,发现伙计上的菜味道不对,肉切得也不像样,所以就多留了几个心眼。经过一番查看之后,推测现在的掌柜应该是假的。原来的脚店掌柜手心与虎口有茧,而那黑沙寨的茧却在指尖;真正的掌柜脖子上有一颗灰黑色的痣,而那人没有。”

唐满真是佩服她心细如发,又问:“那你怎么知道他就是朝廷要通缉的人?”

江月从袖中拿出一张海捕文书,拍着唐满的肩膀:“阿满啊,你看这通缉令上写了,此人善用蛛丝杀人,而且他先前在城外杀了几个归云庄的人,被他杀害的人身上的伤痕很特殊,和他切的肉的刀痕很像。”

唐满错愕,对江月的佩服之情更甚:“你连他拿蛛丝切肉都看出来了吗?”嬉皮笑脸地凑过去:“月儿姐,你教我些本事呗。”

江月郑重其事地看着他:“既然要学本事,就要拜我为师。还要每天忍受经脉如火焚、脊髓如冰冻之苦,不下一两年,这本事恐怕学不下来。”

唐满惊愕地看着她:“没……没那么夸张吧?”

江月盯着他,而后露出乖俏的笑容:“骗你的,我这本事是天赋,寻常人学不了的。”

唐满信以为真地点头:“对的,比如那蛛丝,你能看见,其他人却看不见,这的确是一种天赋,而不是本事。”想到可能要忍受巨大的痛苦,他立刻退缩了。

因唐满要去衙门一趟,半途下了车。江月则赶着驴车回家,路径一家药店,便打算买些药回去。

说来也怪,这家药店名为草本堂,位置很偏,生意不好、门可罗雀,药的卖相也不好,可胜在便宜。两年前,江月要给祖母江老太买药,因银钱不够,只好入了这家药店,没想到买回去的药效果很不错,从此之后,她就成了这家药店少有的老顾客。

她掀起门帘,正打瞌睡的店主立刻醒了,瞧见一个纤细玲珑的少女入了门,这少女长相算得上灵俏可亲,虽皮肤黑了点儿,但那双眼睛总是带着笑似的,眼波如蜜。

认出来人,他立刻来了精神,耷拉的眼皮马上睁开了:“江姑娘,您来得巧,店里进了新药。”

他从地上端出一盆药草来,这药草叫不出名,江月也没在其他地方见过,而且长得蔫儿蔫儿的,要死不活的样,这副卖相,恐怕也只有江月会买。

“老价钱,二十文钱。”

江月付了钱,捧着盆栽打算离开。

老板却叫住了她:“江姑娘,可要我为你把把脉?”

这么一说,江月倒记起来了,这三十岁出头老实的老板也是个大夫,当初她昏迷后醒来,察觉自己失忆,还让他帮自己看过。

老板笑了:“前几年学艺不精,不知姑娘失忆的病因,这些天看医书,偶得了一个灵感,姑娘可要试试?”

两年多了,江月似乎下意识没有放下过自己失忆一事。这家药店也算是她知根知底的,老板的底细也很干净,她略微犹豫一瞬,便坐下,让对方把脉。

她自知自己的脉象古怪,可谓是又乱又杂,江老太给她灌注的江家内力,扰乱了她本来的内力,以至于她每晚睡觉都做各种噩梦。

老板看了脉,眉头紧锁,最后摇头。

江月面色不变:“看来没有好转。”

老板愧疚:“实在是在下才疏学浅。”

江月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无所谓啦,记不起来或许更好。”

老板见她面色坦然,也没有因灭门仇恨而面带憎恶,反而鲜活可爱,便暗暗叹气:“姑娘尽管放宽心。”

“多谢老板。”江月点头,又从驴车上抱下几捆柴火送给他,“一点心意,老板你不要嫌弃。”

老板感动:“姑娘辛苦砍的柴,我怎么会嫌弃?是你太客气啦。”

江月和左邻右舍及朋友关系都不错,实在是江老太时常发疯,难免惊扰到别人,江月若是不和人搞好关系,只怕她与江老太俩人,早就让人赶走了。

听江老太讲,江家人被一把火烧死,县太爷可怜她们孤苦无依,便把自己后院分一小间出来租给她们住,江月聪明,县令后院那些人至少没明面上过不去。

回了家,停好驴车,卸下满车的柴火,又分送了一些给后院的人,江月又回小院。

屋子里满地狼藉,肯定又是江老太发疯了。江老太发疯起来,砸东西打人臭骂都是小的,江月见怪不怪。她心头愤懑,大声喊小丫头:“妙妙!”

喊了几声没人应,肯定是跑到别处玩去了。江月发誓,一定要扣掉妙妙这个月所有的零嘴!

她抬脚进门,突然脚步一顿——血腥味!

江老太发疯归发疯,可是很少伤自己。江月立刻进屋,发现屋子里有剧烈的打斗痕迹。

就在这时,有人无声靠近,江月一摸腰间,才想起那把柴刀已经废了。

来人似乎感受到了江月的紧张,声音温和平静,轻柔地说:“小月,是我。”

他安静地站在门外,黑发青衣,简约质朴,别无饰物,虽瘦却不露骨,恍惚间,似如云雾里博带广袖的隐士。他身上带着药香,略微清苦,却清晰干净。这样一个男人,可堪入画。

但美中不足的是,他双眼不能视物,他的眼睛在江家灭门大火中,被浓烟烈火灼瞎了。一则为了护眼,二来为了不让双眼见强光,所以用宽厚的缎带遮住眼睛。那缎带从额下遮掩到鼻端,一直勾引着江月动手去掀,好奇他到底长什么模样。

一见到他,江月的紧张就变得服帖,她轻轻踢开地上的杂物,向他走去:“扶风,你来得正好。”

柳扶风用青竹做盲杖,侧身为她让路。

江月:“我一回家就不见了祖母,你可知她怎么了?”

柳扶风稍稍侧身,露出身后畏畏缩缩的胖丫头。

这胖丫头正是妙妙,六七岁,是从外面捡来做使唤丫头的。刚捡回来时,她骨瘦如柴,险些饿死,这两三年在江月家里好吃好喝,吃成了个肉球,脸上肉多几乎不见眉眼。

胖丫头妙妙一见到江月,张大嘴“哇”一声嚎啕大哭,一张脸上只见嘴,几乎看不见眼鼻。

“老太太被坏人抓走了啦!”

作者有话要说:每天两更,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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