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修四(1 / 1)

女房客死在天字二号房,玉体横陈,衣衫凌乱,身中多刀,眼球凸起,死状恐怖。尸体已呈现尸斑,因身上皆是激烈欢愉留下的痕迹,围观者议论纷纷,眼神鄙夷。

荀馥雅瞧见女房客的长相,总觉得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那不堪入目的死状让她想到上一世自己濒临死亡的画面。

“少爷,奴婢记得住在这的是位男房客,这女房客并不住这,这是——”

“呕!”

荀馥雅觉得恶心,一把推开凑近的玄素,捂着嘴跑了出去。

及至走廊窗边,呕吐不止,泪流满面。

上一世她受尽□□而自杀,死后是否亦遭受世人的指指点点?谢昀瞧见她那副模样,是否亦觉得恶心肮脏?

时近午时,太阳高升,晒得沙漠直冒烟,看疼了人眼。

她转头瞧见女房客的尸体被官差毫无遮掩地抬出房门,心口仿佛被人不轻不重地揪了一下,酸且涩,不禁撤下帘布为其盖上。

不料,此举引来了官差的怀疑:“你认识死者?可知与死者有牵扯的男人去向?”

面对官差的围堵,荀馥雅惊疑片刻,冷眼反问:“她衣不蔽体,替她遮羞,需要认识她方可做吗?”

想到上一世,那些人或许亦如这些官差,视她如草芥,任由她衣不蔽体,她满眼心酸,忍不住激愤质问:“大人,她死得如此屈辱,你这般不顾她的体面,难道不怕她化作厉鬼,午夜来寻你吗?”

“你——”为首的官差被喷得一脸灰,恼羞成怒,“把她抓起来!”

荀馥雅昂首挺胸,冷傲灵动的眸里透着倔强劲儿。

玄素见官差欲对荀馥雅动手,手持鱼叉护在她身前,大喝一声:“谁抓我家少爷,我叉死他!”

玄素天生凶相,力大无穷,如今手持鱼叉,怒目圆瞪,宛如恶鬼夜叉,气势甚是吓人,一时之间将人给唬住了。

伙计们见荀馥雅要被抓走,顾及营生,纷纷上前替她解说清楚。

几位官差眼神交流片刻,确定荀馥雅与死者素不相识,不欲声张此事,悻悻而去。

人群中,一位表情肃杀的玄衣青年悄然跟上那几位官差,临走前,他若有所思地看了荀馥雅一眼。

玄素暗自松了口气,见荀馥雅心事重重地回房,赶紧提起鱼叉跟上。

“小姐你怎么啦?是怕那群不知好歹的官差回来抓你吗?别怕,他们来一个奴婢叉一个,来一群奴婢叉一群。奴婢在村里叉鱼可厉害了,一叉一个准——”

“他们不是官差。”

荀馥雅捧着茶盅,垂眸浅啜,淡淡地说了句。

那些人的眼神空洞冷漠,身上沾染着血腥,不是公门中人该有的,而他们勃颈处若隐若现的火焰图纹,她前世见过,是她爹荀况培养的杀手所拥有的。

“啊?”正欲滔滔不绝的玄素愣了片刻,不明所以,“那他们是什么?”

荀馥雅掩着唇咳嗽几声,压低声线回应:“杀手。”

玄素惊得目瞪口呆,差点拿不住鱼叉了:“那、那女房客是他们杀的?”

“他们要杀的是天字二号房的男房客,女房客……”话到此处,荀馥雅眼眸暗了暗,“恐怕是被男房客推出去挡刀的。”

玄素不可置信地瞪大眸子,气得一脚踩凳,脱口大骂:“靠他娘的人渣!呸!”

言毕,她鄙夷地往地上唾沫。

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做得十分娴熟。

荀馥雅皱了皱眉:“注意言行!”

并非她嫌弃玄素粗俗,她只是不想如此率真可爱的女子因没教养被世人嘲笑鄙视,招来横祸。上一世,玄素便是因为言语粗俗遭怀淑公主记恨,一个不慎遭受其害的。

玄素为自己粗俗的言行心虚,赶紧收脚低头:“对不起,小姐,是奴婢失德了!”

荀馥雅揉了揉额间,暗自轻叹。

这该死的宿命,躲到这里都能遇见荀况的人!

虽不知他派出杀手追杀何人,但她总有一种预感,那是前世与她有所牵扯之人。

要不,尽快离开西北客栈?

西北客栈西北边的长平郡是个穷山恶水,人烟稀少的偏僻小村。这天夜里,村落与沙漠的交界处,人影浮动,火光在黑夜中游移不定,似乎在为亡灵引魂。

这里漫天黄沙,气候干燥,罕见人迹,可此刻黄沙之中,却站立着上百号人马。他们宛如风中的白杨树,直立不动,目光却投向南面,似乎在等待某位大人物的到来。

“世子爷向来不屑与权贵相交,究竟是何等人物,让世子爷在这里等?”

“能入爷世子的眼,还能有谁?”

“莫非是……那位曾经将西北王宫搅得天翻地覆的谢小阎王?”

“正是。”

“也对,这次王爷交代世子爷办的事颇为棘手,也只能找这位相助了。”

西北士兵在低头交谈时,脑海里立马勾出那人的形象。

鲜衣怒马少年郎,骁勇善战,却手腕阴狠,做事雷厉风行,从不心慈手软。

曾经以游侠的身份挑战西北十大高手,在西北遭到胡人骑兵的围攻时,少年骑着烈驹,一身铠甲,眉眼间充满了自信和傲然。

“区区一万胡人骑兵,何须惊慌失措。”

少年仿佛是天生的战神,与世子带领五千精兵奔赴战场,浴血奋战。

须臾之间,落日似乎被鲜血染红,天边的火烧云像是印证着此时战场上的血腥,沙场像是被烧焦一般,硝烟四起,浑浊不堪。

陌生而惨烈的战场,倒在地上的尸体尽是胡人骑兵。眼见手下总是毫无征兆地倒下,胡人将军惊惧了,望风而逃,然而,血海中,满身鲜血的少年踏过一具具的尸体,一步步朝着他走去,冷酷地斩下他的头颅。

少年拎着血淋淋的头颅,眼底猩红,犹如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鬼般,一字一句厉声道:“胡人骑兵,何足为惧!”

少年张扬自傲,不可一世,却又心系百姓,有血有肉!

……

“来了来了!”

人群中,不知何人发出了惊叫,西北士兵回过神来。

远处,一阵排山倒海的马蹄声传来,风沙蒙住了他们的视线。

待到尘土散去,只见人群中,一个鹤立鸡群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少年握着缰绳,高昂坐于马上,垂下双眼,蓦然看向他们,冷漠又高深莫测。

他身上的肃杀之气浓重,仿佛下一刻便会化身为浴血修罗,大开杀戒。

这,便是他们口中的谢小阎王,谢昀!

时至三日后,风轻云淡。

杀手自那日后,不曾现身。

窗外无边的戈壁荒漠,被烈阳蒸腾得热浪滚滚。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除了些麻黄、沙拐枣等耐旱植物点缀其间,鲜少有动植物,大有“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的意境。

据闻客栈的房顶上可观大漠日出的绚丽,目睹夕阳染沙的景色,荀馥雅每每总想爬到客栈屋顶上看一回,可上一世的阴影带给了她这一世的恐高,她缺了点胆量。

客栈生意算不得蒸蒸日上,可也勉强维持生计。经营了一月有余,是时候给伙计们发工钱了。

荀馥雅刚下楼,伙计便跑过来抱怨:“东家,天子三号房的房客投诉我们这儿的酒是兑了水的,喝着没味,肉像干瘪的老女人,啃都啃不动,我明明给他提供店里最好的酒菜了,这都不满意,太难伺候了!”

玄素闻言,鱼叉往地上一锤,怒目圆瞪:“这是难伺候吗,分明是找茬?老娘、不,老子去揍他丫的,看他老实不。”

伙计见她提叉上楼,赶紧将人拉下来:“哎呀别去,难得遇到有钱的贵客,揍跑了钱就没了。”

玄素一屁股坐到台阶上,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见其双腿大张,举止不雅,荀馥雅不动声色地将人拉到柜台,安抚众人:“莫要生事,我待会给你们发工钱。”

“东家万福!”

伙计们喜上眉梢,将抹布甩到肩上便去干活儿。

工钱是打工人的命根子,荀馥雅不想在此种事上犯错,正儿八经地端坐在柜台上,仔细清算工钱。

玄素虽懂些文字,但不懂算数,自然帮不上忙,便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一会捣鼓这,一会捣鼓那,手基本没闲过。

忽然,她察觉有目光侵、犯到自己,便凶狠地瞪回去,可那人丝毫不惧。

这回,她认真打量那人。

头戴巾帽,不见真容,但那一身锦衣玉带昭示着非富即贵。他左肩背着明黄色的包裹,剑在右手,此刻四平八稳地坐在有些残破的长条凳上。他的桌上摆满丰盛佳肴,人却岿然不动,只面向她,直勾勾地盯着。

玄素从前明里暗里倾心男子无数,每回无疾而终,头一回遇见倾慕自己的,心情难免激动。

只见她一个箭步跑到荀馥雅跟前,自我陶醉:“少爷,奴婢挺烦恼的,那个姑娘一直往奴婢这边看,似乎是看上奴婢了。哎呀,奴婢假扮男子都能迷住姑娘,这该死的魅力!”

荀馥雅怔然,以玄素这副尊容,无论男女,对其一见倾心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瞎了,二是,别有用心。

她随意瞟了那位戴帷帽的紫衣男子一眼,显然不是瞎子:“你怎知晓对方是个姑娘,而非男子?”

玄素将鱼叉推往左边抱着,右身侧向荀馥雅,神情笃定地分析:“男子汉大丈夫会青天白日戴着帷帽遮脸吗?只有女子才这般,虽然她的身材魁梧了点,但从她盯着奴婢看这点来看,她绝对是个钟情于奴婢的女子。”

“……”

荀馥雅再次看向戴帷帽的紫衣男子,窥见喉结处,轻蹙眉宇。

此人……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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