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chapter 13(1 / 1)

八岁时,温盈却第一次见到江胤吾。

那时,她正在孤儿院的小花园里,为明天的话剧做准备,也不怕有人经过,对着空气摇头晃脑的,抑扬顿挫、反反复复练着几句重复的台词。

这出话剧准备了一个多月,据院长说,是要表演给大人物看。精挑细选了几个容貌好的小孩,她自然也在其中。

不过,她只是女三,女主是另一个比她年纪大点,但更受大家欢迎的姐姐。

她实在不够讨喜。

读到情绪高涨的地方,温盈却听到字正腔圆的一句:“你声音真好听。”

她回头,一个比她高点,约摸十二三岁的小少年,端端正正站在凹凸不平的墙面拐角处。

他穿白衬衫打领带,两条细背带收束出挺俊身型,暗纹西裤垂坠,皮鞋噌亮反光,衬得她脚上那双糊满泥渍的白鞋那么狼狈。

一年四季,只开一季的群舞月季正值花期,密匝匝的,织成粉绿相间的帘,垂了满墙。小少年如山涧松风,让身旁酽酽花浪,瞬间雀跃摇动了起来。

八岁的小女孩哪懂什么叫心动,只觉这人和孤儿院欺负她的孩子王,还有街上那些街溜子,全然不同。

是很久以后,温盈却在剧本里,读到了辛弃疾的一句诗。

“唤起一天明月,照我满怀冰雪。”

她心非冰雪,反倒污秽不堪。

可那轮月竟照得她明净而剔透,像是下起一阵月光雨,洗净她指缝里藏着的血垢。

彼时,温盈却还不知眼前男孩是大人物之一,难得得到一句夸奖,连自我介绍都来不及,就兴冲冲邀他看自己演戏。

孤儿院的孩子也有老师上课,演累了,她就给他唱从老师那学来的儿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可惜,她光有一把好嗓子,读词可以,唱歌实属五音不全。

江胤吾才十二岁,正是有话直说的年纪,但礼貌和绅士早早写骨子里,故而他没法诚实形容这首每个调都落在意想不到地方的歌曲,只问:“这里有钢琴吗?我也给你弹琴吧。”

钢琴?

温盈却歪歪头。

她不知道他所说的钢琴,是比音乐老师随身携带的电子琴还要多出27个键的庞然大物。

“有啊有啊,但现在还没有,王老师周一会带钢琴来上课,你能弹给我听吗?”

带,钢琴。

江胤吾听出来,是个很诡异的搭配,但他没有点破,也没有说周一,他还要回北城私立中学上课,不会在这里了。

“好。”但他答应了。

那周一,八岁的温盈却没有听到江胤吾弹琴,后来,十八岁的她听到了。

拍摄《风月记事》时,她深陷戏中,难以自拔。在十八岁生日当天,他千里迢迢降落港城机场,赶到阴湿潮闷的深水埗,并真的为她,带来一架钢琴。

他们初遇的下午,结束于日落西沉时。

赤红晚阳浸入高矮不定的平房间,周围云霞烧得灿然鲜亮,像一匹撕成碎长条的红绸缎,看得人莫名心生凄惶。

而她,也在这如血暮色中,见到了江明宗。

那是他们的第一面。

她以为的。

他逆着光走来,晚霞几乎要把他轮廓吞掉,仅剩抹漆暗的影,身后一大片沸沸扬扬的群舞月季,一瞬缄默。

风停,声止。

对八岁的她来说,江明宗长得太高,压迫感也太强。

他穿半高领针织毛衣和改良西裤,浓重强烈的黑,阴沉得像她最害怕的那条深巷。每次被孩子王遣去跑腿,走进去时,穿堂风像怨魂贴着耳朵鬼叫,能起一身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如果她像猫一样长了尾巴,一定炸得像烟花。

江明宗不管俩小孩还在聊什么,不由分说拎走了江胤吾,男孩妥帖的袖管被扯皱,踉跄几步,皮鞋尖挂上草坪浇过水的软泥。

他边规规矩矩喊三叔边说疼,说还有话和她讲。

江明宗松了手,等他站定,才往温盈却这边递来尖锐的讽笑一眼,“小少爷,这么快就认识到新女同学了?但你说了可不算,得你爹妈说了才算。”

男孩抚平袖管,一本正经,“我会和爸爸说的。”

他一手揣在兜中,站姿散漫落拓,轻嗤:“这小孩还没我喂的鸟好看,你眼光不行,别拉低自个儿身份,走了。”

温盈却不知道他说的鸟是什么鸟,居然有她好看。

也是很久以后了,她才从一张积尘旧照中,看见了那只鸟。

一只松石蓝闪的牡丹鹦鹉,毛色大概是仙气飘飘的,可惜照片褪色了,看起来只是一只灰头土脸的小鸟,还没街上的麻雀好看。

它在笼中伸出了喙,虽在啄人手上的鸟食,但看得出,姿态高贵得很。

他说,那只鸟不是她,但也是她。

温盈却以为他指桑骂槐,可能是骂她丑骂她傲气骂她软骨头骂她没良心,甩脸就走,又被他强行搂住,长臂环得像悟空头上的金箍,还是念着紧箍咒的,收得越来越紧。

她动弹不得,喘不上气。

依偎间,她看出江明宗心不在焉,像陷入浓稠凝固的往事泥沼中,一点点将他吞没。

只是最后,他什么都没说。

正如那时,他也什么都没说,明明是来找江胤吾的,却又径直离开,让接下来长久占据她心腔的一幕,如此纯粹,如此迷人,如此——

天意难违。

迎着夕阳,江胤吾衣衫不似来时平整洁净得贵气,衣面浮出淡淡褶皱,像和她嬉闹了一下午才会带上的顽劣痕迹。那双皮鞋,也似用刮刀抹上棕色泥彩,有点脏,和她一样。

他朝她挥挥手,被霞光浸泡成深琥珀色的眸中,闪着隐隐烁烁的期待,“明天见!”

她就记住了。

明天见。

再然后变成,每天都想明天见。

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温盈却最喜欢的道别,是明天见。

上车后,温盈却熟门熟路地打开储物格,又失望地垂下手。

江胤吾伸手过来,揪下她的帽子,笑说:“别找了,我来之前把零食都清空了,你吃了,又得受苦多跑几公里,身体怎么受得了。”

还没出道前,为了不超过形体老师严格规定的体重,她饿得脸颊肉都没了。

那会,江胤吾正在上大学,第二天没早课的话,他就会开车回家吃饭。饭后,借带她出去兜风的借口,把她喊到车上吃点零食。

有时候忍不了口,烧壶水吃桶泡面是常有的事,江胤吾怕她挨骂,会强行分一半来吃。

温盈却知道,哪怕只吃一半,她也会超重。

但她很享受,享受这种偷来的时间。她摇摆、蠢蠢欲动、受不住诱惑,又为明天要面临的斥骂而感到紧张……可她沉迷其中。

像明明会被老师没收,仍要在堆满课本的抽屉中,藏上一本令春天都变成粉色的言情读物。

她不听话。

他是诱她不听话的引。

如今,江胤吾成熟了不少,只有她固执如初,想再偷一点时间。

算了,他也是为她好。

温盈却低头,手指绕着外套上的松紧带,“大哥,今晚会来多少人啊?”

“叔婶姑伯们全来了,还有你几个堂兄堂姐。”江胤吾专心看前方车况,唇边无意识漾开笑意,“听说你在,好多小孩儿都抢着要来呢。”

“他们想来,还有一个充分也必要条件。”温盈却斜眼看他,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那就是,江明宗除夕不回来。”

她吸引力是大,但若是那神憎鬼厌之人回来了,怕能吓得大伙闻之色变落荒而逃。

不然怎么每年她年初二回来,江家都这么冷清呢,还不是因为江明宗也是那天回家。

江胤吾失笑,“注意辈分。”

温盈却不服气地哼嗤一声。

一个小时后,他们抵达北城东区的江家老宅。

江家从前是皇城脚下的簪缨门第,居住地是一座代代传承,古色古香的园林式私宅,采用最高规制的十二档门楣,清帝亲笔题字的门匾,贵不可攀。两座威严勇猛的雄雌石狮镇宅,守护着这个百年家族最后的权力荣光。

这是一个有气运的家族。

洪流滚滚而来,借着时势和祖上的高识远见,一次次成功上岸。

到江矩良时,比起从前,位置已算急流勇退,担个贵重虚名,保留了部分话语权和决策权,规矩也没那么多了。

所以江矩良的弟弟江平得选择从商,不过膝下无子,离世后,这份家业就到了江麟友和大姐江知韫手上。姐弟同心,其利断金,加上还有一个江矩良坐阵,江家仍是一派钟鸣鼎食之象。

很早之前,民间流传过一句话:“北城江家,那是咱看外面的眼。”

夸张了,但影响力可见一斑。

江家风头过盛,若要从商,只能选些不扎眼的,离敏感又方便勾结的行业远点再远点,否则迟早被当肉中刺拔掉。

正逢引进国外大片的热门时期,江上综合娱乐集团应运成立,各地有规模的电影院如雨后春笋冒出,不知有多少人,是在江上旗下的电影院看见人生第一部大荧幕电影。

后来又拓展了业务,领命和上面共办文创主题馆、主题公园、景区、投资体育俱乐部等等,内部则继续深入“娱乐”二字,影视制作、唱片发行、文化出版三抓,同时还是国内最大的表演场地供应商。

和娱乐沾点关系的,大都和江家沾点关系。

赚钱吗?很赚钱,但比不上那些随处可见、夜夜笙歌的销金窟,隐藏在层层复杂隐秘的关系网下。

心知肚明,但没人去计较,甚至还为某些人提供了便利。

最后,是江知韫因火灾去世,重担全部压在江麟友一人身上。致命的是,江矩良也到该退的时候了,江麟友想做制定规则的人,接父亲的担子,那就必须把手洗干净。

豪门世家,豪门世家。

豪门和世家,一个是钱,一个是权。

他们都要。

如此,江明宗这个人,才浮出水面。

江矩良的私生子,一夜春情的产物,母亲的身份,放在他们那个阶层,说完之后都要漱口。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彻底撕碎了这个百年家族的体面。

温盈却入局得晚,她来时,江家已是晚节末路。这些年,她也只能勉强拼凑出他灭绝人性的冰山一角。

事发后,谁都逃不过清算,除了江明宗。

因为是他,亲手把清算的刀,递到别人手中。

可他明明可以斩草除根赶尽杀绝,却仍留一线生机,让江家把她带了回来。

从此,命运□□上,每个角都站着如今的局中人。

他在暗处,轴轮悄然拨动。

作者有话要说:唤起一天明月,照我满怀冰雪。

——《水调歌头·和马叔度游月波楼》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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