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是扶弟魔女主的(1 / 1)

这边林父和林母坐在床上一点睡意没有,煤油灯已经熄了,屋子里黑乎乎的,偶尔听见外面的夜风吹得树叶作响。

“远锋护媳妇儿没有错,但不能这么护,”林母想起今天的事儿就觉得怄。

“咱们家日子过得好就算了,我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婆婆,可咱们家的日子也紧巴巴的,她心也狠,一共三块肉,把两块好的肥肉拿走了,就给咱们留最瘦最小的那块。”

林母说完长叹一声气,她就想不明白了,咋会娶到这种只顾娘家的儿媳妇,咋会生一个不分轻重的儿子!

身旁的林父心里也不是滋味,但他想宽慰老妻几句,“素兰还是好的,运道也不错,你看啊,本来以为没了的肉,被素兰和小黑找了回来,老大他们想拿肉去祝家也不成了。”

闻言林母心情确实好了些,她擦了擦眼角的泪,“这话说得对,素兰这丫头贴心,小黑也是个好的,咱们好好养着。”

“快睡吧,明儿还要早起。”

林父听她语气轻快了几分,心里也高兴。

“欸。”

林母应着,躺下后还是好一会儿才睡着,睡着后还做了一个梦,梦里儿媳妇和儿子忽悠他们后,半夜夫妻二人摸黑去石门地窖那边,把那两块肉送到了祝家……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林远锋就穿好衣服准备去薛老三家买兔子。

他手里还是有一点点钱和票的,林父和林母都不是那种喜欢把家里一切都逮在手里的父母。

祝忆男撑起身,小声道:“买肥一点啊,宝军好几天没吃荤腥了,肯定馋肉。”

“欸,你放心,我会好好挑的。”

林远锋应着,让她再睡一会儿,自己悄咪咪地出门了。

薛老三家住后山山脚边上,这边就他们这一家,也是因为薛老三的爷爷是老猎户,所以这家人敢在这继续睡,普通村民可不敢。

林远锋敲响薛老三家门,薛老三向来起得早,就因为时不时有村民会偷摸过来买兔子。

“来了。”

木门嘎吱一声被打开,比林远锋更高大一些的青年看了眼门外的人,“林大啊,挑那个?”

“对,薛三哥,最肥的有多大个?”

林远锋快步进门,反手就把院门关了。

“五斤上下随便称,”薛老三带着他往后院走,这个年代兔子就吃点草,没别的好东西喂,有五斤都不错了。

等林远锋背着背篓从薛老三家出来,准备直接走小路去祝家送兔子的时候,小黑忽然蹿到他面前。

“吓我一跳!”

林远锋盯着小黑看了好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这不就是昨晚他妹妹带回来的那条小黑狗吗?怎么在这?

正想着呢,同样背着背篓的林素兰就从旁边出来了,“大哥,这一大早你去哪里?”

林远锋背篓里的东西动弹了几下,让他背篓跟着晃动,不等他问林素兰为什么这么早出来,林素兰就跑到他身后,伸出手把住背篓边往下压,跟着踮起脚往里面一看。

“兔子!大哥你哪里弄的兔子?太好了,爹娘这段时间瘦得很,昨晚那点肉能补啥啊,这兔子好啊!”

“你干什么!”

林远锋被发现后心下一慌,不等他找理由,就感觉背篓一轻,扭头一看顿时瞪大眼。

只见瘦巴巴的林素兰居然单手提起那只肥兔子,然后反手丢进自己背篓里接着就带着小黑跑了!

“林素兰你站住!”

林远锋气得很,跟着追在林素兰身后,也不知道这丫头怎么跑得那么快,等他快追到人的时候,二人也到林家院门口了。

林素兰一脚踢开远门,声音大得很,“爹!娘!有兔子吃咯!大哥弄回来的!”

这会儿天已经亮了,林母和祝忆男正在灶房里做早饭,林父挑水刚回来,正坐在堂屋门口歇息。

“啥?兔子?!”

林母直接放下碗往外面跑。

祝忆男暗道不好,也紧跟其后。

“哟,这么肥一看就是家养的,”林父看着面前背篓里的东西,林素兰在一旁点头。

“野兔子哪有这么肥,娘您来看,大哥弄回来的,”林素兰笑盈盈地让她看兔子,还招呼脸色很不自然的祝忆男,“大嫂你也看看,多肥啊。”

林远锋背着空背篓,干巴巴地站在院子里,不敢看祝忆男的脸。

“老大,你去薛老三家买的?”

林母和林父对视一眼后,林母看着林远锋问道。

林远锋想摇头,想说这不是他的兔子,他是替人送。

但不等他摇头,林素兰就点头了,“就是薛三哥家的兔子,我看见大哥从薛三哥家里出来,然后就往石拱河生产队的那条小路走……”

“哪有!我是去那边方便,本来就要回家的,”林远锋赶紧截住她的话,“爹,娘,我就想着最近忙,你们都累瘦了,所以弄只兔子回来给你们补补。”

祝忆男也不是傻子,也跟着道:“是啊,远锋昨晚就跟我说了。”

“甭管大哥大嫂说的是不是真话,”林素兰笑眯眯地把兔子提出来,“我去把兔子杀了,中午咱们烧着吃!”

什么叫他们说的是不是真话?

林远锋和祝忆男的脸都黑了。

见此林母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梦里祝家母子吃肉吃得贼香,直接把她气醒了,“我来杀!”

“娘,让我来吧,”林素兰提着兔子撒娇,“我还没杀过兔子,爹,您看着我杀,哪里不对您跟我说。”

“好好好。”

林父点头,想着姑娘这么大了,确实可以学学。

“行,那你们杀兔子,我们继续做饭,老大你去劈柴,没多少柴块了。”

林母一挥手,就这么安排下去,转身往灶房去的时候,还顺手拉了祝忆男一把,“你说你们费这个钱干什么。”

祝忆男扯出笑,“应该的,娘,到时候您多吃点。”

“我一定多吃。”

林母点头。

这回换祝忆男怄得不行,钱花了,兔子还没进自己弟弟嘴里,能不怄吗?

林素兰问了林父怎么杀兔子后,便开始动手,她尽量让自己的手法不那么熟练,毕竟在师门里时,师兄师姐们没少带着她打猎,其中兔子是最常见的猎物。

兔子皮剥下来后,林父接过去满意地点头,“好样儿的,剥得真漂亮!就是毛色不怎么好,不然能给你做棉鞋垫子,还是很暖和的。”

“我不要,给祝家婶子吧,”林素兰一边宰兔肉一边笑,“听大嫂说,祝婶子就爱收一些畜生毛,集在一起能打毛衣呢。”

林父觉得这话里有话,想到昨晚林素兰冲老大发火,他心里有了计较,“素兰啊……”

“爹,我不是小姑娘了,”林素兰仰起头对他笑,“以前我太听话,所以哥嫂才敢欺负你们,我得立起来。”

林父听得心里软乎乎的,林母她们已经做好早饭,这会儿林母过来看,见林父手里拿着兔皮,林素兰又说了一次,把这东西送给祝婶子。

林母直接应下,“应该的,咱们吃肉也不能忘记亲家,肉不够分,这还是能给的。”

气死那个老家伙!

于是吃过早饭,林母就跟祝忆男道:“你今儿回娘家看看吧,家里宰了兔子,那也不能忘记亲家不是?”

祝忆男心中一喜,嘴上还是推辞着:“这兔子看着肥,但剥了皮后也没多少肉,咱们自家吃都不够呢,不送了。”

“行,听你的,”不想林母直接点头。

祝忆男张着嘴看着有些可笑。

“但这个你得拿回去,”林母把兔子皮拿出来,学着林素兰那话,“知道你娘爱收这些畜生毛,你送回去她准高兴,快去吧。”

此时天已经大亮,林父已经扛着锄头准备去上工,林素兰则是步步跟着林远锋,“大哥,咱们一起去上工。”

想再去买只兔子的林远锋心里很不高兴,“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和我去的地方也不一样,跟着我干什么?”

“跟着你一道去上工,”林素兰抬头看他,声音也跟着提高,“你是不是还想去买一只兔子?”

林母立马看了过来。

林远锋赶忙摇头,“哪有的事儿!走,上工去。”

说完又看了垂着头的祝忆男一眼,“忆男,咱们一道走?”

“她不去,她今儿回娘家,”林母的话让林远锋误以为祝忆男是要回去送点兔子肉。

想着虽然不是一整只,但好歹有肉送回去,于是心里松了口气,没多问祝忆男什么,便扛着锄头走了。

林素兰跟在后面,也扛着一把锄头。

林母也准备出门了,她见祝忆男站着没动,还催促着,“快走啊,我要锁门了。”

祝忆男忍着眼泪,把兔子皮往背篓里一丢,背上背篓垂着头便走了。

林母把院门锁上,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见祝忆男没回来,便对门里哼唧哼唧的小黑叮嘱道:“好好看家。”

这才真的去上工了。

眼下春耕,地里忙得很,加上北坡那边今年还要开荒,所以就更忙了。

林素兰找到记分员,有些羞涩地表示自己想去北坡那边开荒。

“那边的活儿可比你之前的要累些。”

记分员提醒着。

“没事,我能行的。”

活儿虽然累一些、繁琐一些,但工分也要高一些。

她不是原主,现在的身体除了看着瘦,其实体质和她上辈子差不多,也不知道小黑怎么搞的。

“那行,”记分员点头,把她的名字添在开荒那边的名单里,“扛不住说一声。”

林素兰点头。

她一个小姑娘,在开荒队伍里看着有些显眼,林父和林远锋都在这边,看见林素兰,林父赶紧过来,“你咋来这边了?”

“我能干的,爹您别担心,要真扛不住我会跟记分员说的。”

林素兰扬起笑,瞧着很高兴的样子。

林父便叮嘱着:“那你跟在我身边。”

“好。”

为了不让父亲担心,林素兰应下了,然后林父就发现林素兰干活儿很麻利。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其实生产队里,上了十岁好些孩子都开始上工了,林素兰还算好的,去年才开始上工。

而且分到的也是比较轻巧的活儿,一直没跟父母兄弟一起干过活儿。

所以林父虽然惊讶,但没起疑。

快中午的时候,林素兰先一步往家里走,路上还碰见林母,林母还不知道她去北坡那边了。

“家里就小黑在,我心里有些惦记。”

林母也不好跟女儿说怕儿媳妇忽然跑回去又把兔子肉拿走,所以这么说道。

“不会,我走的时候交代小黑了,要是有人偷东西,就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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