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憾事(1 / 1)

常秀才吃得舒服了,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就打发陆嘉志去给他打酒。

炙肉岂能不配酒?难怪他吃这小半天老觉得噎得慌,皆是没有酒的缘故!

陆嘉志晓得老爷子嗜酒如命,但仍是想劝上两句,不料一开口,便被狗撵似的撵出了门。

他只好捏着钱,去往村长家。

在杏花村里,只有村长一家闲时会酿酒。

农家人酿酒法子粗糙,陆嘉志听大姐说过一些,通常是用风干了的馒头捣成酒曲,再蒸上一大锅米饭,摊凉,拌曲,入瓮,封口。此后每隔几日就往瓮里追加新饭,直到酒浆充满,如此密封陈放几个月,便可开瓮取酒了。

只是步骤看着简单,实际操作起来,该如何把握,却鲜少人清楚。

加上酿酒颇费谷粮,许多人家自己都不够吃,哪里舍得用来酿酒。

陆嘉志从村长家打了四两米酒回来,看了看日头,约莫申时出头,离晚饭的时辰还早。

过了端午便是酷暑天,炎炎烈日蒸得黄土地直冒白烟,常家小院因为被两棵巨大的老树环绕,倒是十分荫凉惬意。

进门的时候,老爷子已经呈“大”字型躺在屋里的竹榻上,瞧着昏昏欲睡的模样,闻到酒香又立刻活泛过来,笑出一张菊花脸,还拉着陆嘉志不许他走。

陆嘉志只好将小院收拾好,矮几搬进来,吃着剩下的肉菜,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常秀才二两黄汤下肚,劲儿就上来了,他边捻起花生、青豆往嘴里塞,边拿眼睨陆嘉志,饶有兴致地问:“小子,想不想听个故事?是……唔……一位故人的一桩旧事。”

旧事?陆嘉志从碗里抬起头。

“先生请讲。”

常秀才又砸了口酒,眯眼笑:“就知道你小子是只好奇猫儿。”

陆嘉志一笑,没有否认,只摆出一副认真的神色,听他娓娓道来。

常秀才要讲的是一位昔日同窗的旧事。

此人十五岁考中童生,十七岁考得秀才,可谓相当年少有为,然而进入县学之后,他的科考却迟迟未能再进一步。

他是个倔强古板的性子,平日里除了读书便再无旁的意趣,陷入这般困境,更是生了执念,着魔似的,从早到晚地头悬梁、锥刺股,恨不能将书卷念出洞来。

后来,几经辗转,在二十五岁那年,他终于得以进入豫宁府有名的白鹭书院,也正因为如此,不得不离家求学,对家中妻儿疏于照顾。

那一年秋闱将至,他接到家中急信,信中妻子口吻十分焦急,告知他幼子高烧惊厥,要他速归。可他已与几位同窗约好,第二日前往一位名师家中,请名师为他们讲解题目和指点文章。

那人犹豫一番,心想自己并非大夫,急匆匆赶回去也治不了病,便狠下心,如约去拜访名师,结束之后,才快马赶回。

殊不知,就差了这么一日功夫,回去见到的便不再是活泼可爱的幼子,而是一具冷冰冰的尸骨。

他懊丧悔恨不已,可也无力回天,妻子更因受了此事打击,性情大变,终日失魂落魄、疯疯癫癫。

为了照料妻子,他唯有放弃科考,携妻四处求医,却一直见效不大。

就这样过了近十年,有一天深夜,妻子忽然坐起,神志清明地看着他。

他还当妻子好过来了,大喜过望,全然不知那是回光返照。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了半宿,他不住地拍抚着妻子的后背,哽咽道:“过去的事,都是我的错,是我犯了糊涂,是我对不住你们母子……从今往后,我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妻子不语,只看着他,不断地掉眼泪,似是要哭尽这半生委屈。

那一夜,他真的以为他们还能好好过下去。

翌日清早,他醒过来,发现妻子已溘然而逝。

她静静地躺在床上,面上还带着笑。

他便知道,这些年来,痛苦没有一刻不在折磨着妻子,死于她而言,才是解脱。

故事讲完,屋内一时陷入沉默。

老秀才背着日光,神色幽幽,眸光晦暗不明,陆嘉志则兀自沉思着。

良久,老爷子才陡然惊醒般,敲了敲碗,嚷道:“好小子,听了我的故事,还不快给我倒酒来!”

陆嘉志回过神,依言倒了大半碗酒,看着他一口气喝光。

常秀才咂咂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才又眯眼笑:“你说说,这人是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陆嘉志点头,道:“的确是个痴人。”

“人小鬼大!”常秀才指指他,又躺回了竹榻上,拍着肚皮,语气意味不明,“说得不错,这就是个痴人,自古痴心多憾恨呐,痴什么不好,偏偏对科考一道犯了痴。既是痴人,亦是蠢货。”

这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陆嘉志说的。

陆嘉志便也叹了一声:“看来读书人考功名,实在不是一件容易事。”

常秀才打了个哈欠:“太难喽,太难喽……”

话没说完,头一歪,便打起了鼾。

……

陆嘉志见他眼皮子阖紧,眼周两坨巨大的红晕,醉得不浅的样子,便再次无奈轻叹。

……

太阳落山后,常浔就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满屋子的酒气还未散尽。他摸黑一伸手,冷不丁碰到一件东西。

那是油灯盏,他记得,寻常不是放在几步开外的几案上的么?

老秀才“嗬”了声,燃了灯,环视一圈,桌上的碗碟都已经收好,四四方方的屋子显然也被人打扫了一遍。

而矮几上,还摆放着一大碗不知什么玩意儿。

他凑近一瞧,只见一碗泛着蜜色光泽的仙草冻装在一只大粗陶碗里,陶碗内还搁着几块化了一半的碎冰,杨梅和甘草的清香随着冷气钻鼻,叫人心神为之一醒。

“嗬,这小子……人小鬼大。”

且说那头陆嘉志回到家,娘跟大姐也回来了,正在灶房忙活,他便将从常家打包回来的吃食递过去。

吴玉芝接过来一看就诧异道:“哎哟,好多肉,哪来的呀?”

陆嘉志笑了笑:“今日常先生请我炙肉,这些都是剩下的,实在吃不下,便叫我拿回家吃。”

吴玉芝拿筷子一扒拉,发现碗里竟有十几片五花肉,还有三根羊排,虽然都是炙好了的,但五花肉可以用豆角回锅炒,羊排热一热剪开就是一道菜,如此一顿晚饭便轻松搞定。

于是对儿子道:“这多不好意思,回头得让你爹多拿点米过去才行。”

陆嘉志应声是:“还是娘考虑得周到。”又打量了眼灶房,问,“娘,仙草冻卖光了吗?”

吴玉芝被他这一说,倒想起来了,赶忙从锅里端出一盆凉粉,切碎,浇上杨梅汁,让他给常秀才送过去。

还好,她特意多做了份自家吃的。

陆嘉志点点头:“还是娘厉害。”此刻他对他娘那是满心的佩服,简直如有神通。

吴玉芝戳他额头:“净会拣好听话来哄你娘。”

陆嘉志笑:“实话呀,娘就是很厉害。”

吴玉芝便眉开眼笑地拿了肉去做菜,很快,饭菜香便飘得整座院子都是。

夜色浓黑,陆嘉志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常先生讲的那个故事,在他脑中挥之不去。

说是别人的旧事,其实就是常先生自己的经历罢。

爹跟他说过,常秀才不到二十岁就是秀才了,而且曾在白鹭书院求学,如今又是孤家孤人。

和他所描述之人,无不对应。

但今日所说的这些细节,估计连爹都未必知道。

常秀才自嘲为“蠢货”,他并非没有一点赞同。

读书科举,是一条追逐功名的道路不错,但踏上此功名路,为的无非也是过日子,过更好的日子——温饱不愁,立身无忧,抱负可展。

若只是为考而考,又有何意义?更别说,还要罔顾家人,于他而言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只是当着人的面,陆嘉志自是不好说得太过,“痴人”一词,倒再适合不过。

但无论如何,常先生的经历,对他的冲击实不算小。常秀才十七岁考中秀才,已算少年天赋,却迟迟跨不过秋闱那道坎。

多少士子同他一样,皓首穷经,寒窗苦读,只为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可到头来真正金榜题名的又能有几个?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都不为过。

科考之难,一言难以说尽。

那么他呢?他可以做到吗?

陆嘉志不由勉励自己,得更抓紧些,刻苦些,唯此或能闯出一条路,以免徒增憾恨。

自这日起,陆嘉志将自己起床的时间调早了些,卯时正就爬起来,出门跑步,回家看书。

眨眼入了秋,天气总算比先前爽快了些。

但这些时日,陆嘉志晨起锻炼都不曾见到冯大娘的身影。

杏花村就这么点大的地方,村头公鸡打鸣,一传十十传百,不出一刻,全村公鸡便会被传染着争相高歌。

是以,梁家的事也很快就传开了。

农家妇人吃过饭没事干,惯爱搬张矮凳凑在一处磕牙,东家长西家短的说个遍,就有人提起,梁家那嫁出去的大丫,前不久又糟了丈夫一顿毒打,当下见了红,夫家人才知道梁大丫有了身子。

她那夫家一家子都是蔫坏种,梁大丫落胎后身子本就虚弱,她那公公婆婆还抠着不愿给她买药吃,如此便一直缠绵病榻,下不来床。

好容易挨到大丫的哥嫂过去瞧了一趟,请了大夫抓了药,这口气才吊住了。

但也就是吊着口气而已。

梁家是村里的贫下户,一家子就靠佃来的几亩薄田过活,攥着嫁了三个闺女的聘银,才勉强给两个儿子娶上媳妇。

精穷得很。

原先梁大丫的大哥大嫂还不愿去瞧她,毕竟在他们眼里,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过得什么日子哪是他们能说了算的。但冯氏到底放不下亲闺女,心里头着急上火,硬撑了没两天就倒下了,儿子们怕担那不孝的罪名,只好不情不愿地上门一趟。

待上得门去,梁家大郎见自家妹子病歪歪的,气儿仿佛只进不出了,还睁着两只眼,凄风苦雨地掉眼泪,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便油然而生了几滴,一时也有了几分胆气。

于是就跟那家子坏种说,妹妹无甚过错,又怀过身子落了胎,要折腾没了,他非得上衙门找理去!

夫家人心肝黑、脸皮厚,一点儿也不怕大舅子骂街。

却怕官老爷,一听要上衙门,升斗小民忙不迭牙齿打颤。

村里人把这事当作饭后瓜子,一连嚼了十多日。

陆家人自然也听了个全须全尾,陆嘉志想起冯大娘那张憔悴的脸,心里既唏嘘又憋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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