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仙草(1 / 1)

自这日后,陆大川夫妇心里头压了事,耕作起来愈发卖力,想着把农田、桑地伺候精细了,好来个大丰收。

日日天蒙蒙亮就下地,回来吃过饭倒头便睡。

陆嘉志不知道爹娘已经暗地里为他做好了打算,虽然他平时一直有在暗示二人。但也知道,他们是在为这个家发愁。

他自然也着急,想为家里改善一下生活。

只是,饭要一口一口吃,日子得按部就班地过。

眼下的首要任务,还是读书练字。

陆嘉志不舍得用新买的纸,依旧沾了水在桌上写,只有要交功课的时候才写在黄麻纸上。

一分钱一分货,果真比写在毛纸上效果好得多。

老秀才对他的字抓得很严,每每过去都要先点评一番,好在陆嘉志如今已越来越适应繁体字,基本克服了多年简体字的习惯,不会添笔漏笔。

原先他不慎写错了,常秀才还夸他小子有巧思。

对老秀才不拘一格的潇洒性子,陆嘉志了解又深了一分,也觉得和这样的老师相处起来,甚是自在。

只是,并非人人都如老秀才这般不墨守陈规,尤其科举考学,错了便是错了,还是得慎之又慎。

如此,他开始刻意往科举规定用的“台阁体”[1]方向练,以求将来能练出一手方正平齐、秀雅圆润的书法字体。

忙碌的日子过得很快,几乎眨眼就到了三月底。

是日,天还没亮,陆嘉志就起了床,喂鸡,清理鸡笼,给牛添草,再打扫一遍院子。

既能为家人分担家务,又能借此锻炼身体。

“长生每天都起这么早,不困觉吗?”

晨光青蒙的村道上,妇人的声音打断了手上的动作。

陆嘉志扭过头,见是梁家的大娘,即是大丫她娘,便笑了笑:“一日之计在于晨,大娘不也起这么早吗?”

最近天气渐渐地热起来,大丫娘要洗一大家子的衣物,便只能赶早去河边浣衣,没什么日头。

洗完衣服,还有一堆的事要忙活。

一脸憔悴的妇人摇摇头:“大娘习惯哩。”说罢抱着大木盆走了。

这个时节,春蚕正在织茧,稻谷几乎已经种下,农家人即将再次迎来短暂的闲暇时光。

也是陆嘉志忙活他的赚钱大计的绝佳时机。

江南西道地处长江以南、岭南以北,农历四月便开始热得不行,五六月更是蒸笼式的酷暑,跟他上辈子生活的地方差不多。

儿时凉粉贩子悠长的吆喝叫卖声还回荡在记忆中,街坊邻里在炎炎夏日吃上一口爽滑凉粉的满足也没忘。大周的平民百姓远不如现代人过得舒坦,夏日要有这么一款清热解暑、便宜美味的吃食,还能不被狠狠征服?

只是于厨艺一道上小陆属实没什么天份,确切地说是个“厨盲”,过了这么些年,他竟忘记了许多做凉粉的步骤和细节,和大姐捣鼓了两三回,才勉强算是摸索成功。

陆嘉志扫完地,趁着四下无人又打了两套拳,回屋换过衣裳,见天光已大亮,想。

崭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他照常往凉粉草田走去。

这两块田说是田,合起来不过十来平方,原先只用来种些自家人吃的蔬菜,故而给他拿去用也不打紧。但这地种菜不多却能种不少凉粉草,割了再过上一个半月,又能再割一茬,加上外头野生的,完全够他们用了。

他来到后院时,大姐已经蹲在田边,给凉粉草浇好了水。

自打知晓陆嘉志要用这草做吃食来卖,茉姐儿表现出的热情比他还要高,但又不似小妹那样,只是把养草当作过家家,跟玩泥巴和逗蛐蛐儿没差。

她拍拍手上沾到的泥点子,指着一旁昨儿个新摘回来的野生凉粉草,不由疑惑:“这东西在外头遍地都是,我们为啥还要自己种呢?”

陆嘉志笑了笑,道:“我这不是防患于未然嘛,就怕草到用时方恨少。”

凉粉并不是什么复杂难做的吃食,他们主打的也是一个新鲜。待他们吃上第一口蛋糕,赚了钱,很快便会有那等眼热的想分一杯羹,同行出自同村也不稀奇,届时他们还能这般轻松地将凉粉草摘走么?

断了原材料,生意又怎能继续,从别人手上收购也要费成本,划不来。

作为商人家庭的孩子,见过生意场上的起起落落,又是个思虑长远的性子,陆嘉志自然懂得如何规避风险。

陆嘉茉点点头:“说得也是,反正我信我弟弟。”

说着二人抱着凉粉草便往厨房走,陆嘉志心想这回一定要大获成功,让爹娘瞧瞧他不只是说说而已,也不能白费了买来的方糖。

凉粉草不用钱,可方糖却要,还很是不便宜。

时下平民买得起的糖有两种,一种是红糖,另一种是粗砂糖,颜色偏黄,但比红糖更坚固耐放,纯度也高一些。

当然跟现代的精制白砂糖是没法比的。

这个朝代也有白糖和冰糖,只不过那都是贵族和富户才消费得起的“奢侈品”。

红糖十八文一斤,粗砂糖二十二文一斤。

陆嘉志捏着爹给的一百文,买了三斤红糖,两斤粗砂糖,如此浑身上下只剩两个铜板。老板看他瘦瘦小小的,穿着粗麻衣,举止却十分斯文有礼,又很会说话,便给他抓了把桂花酥糖。

只收两文钱。

前几次做凉粉,姐弟二人都不舍得放糖,但用的是晒干的凉粉草干,做出的黑凉粉苦是苦了些,却软嫩弹滑、回味余甘,算不得难吃,反而格外有一种解腻的中药清香。

可想而知,放了糖后,味道会有多好。

这次他们打算用新鲜凉粉草做另一种绿凉粉,有过经验,陆嘉茉熟练地将凉粉草反复清洗,直至沥掉泥沙。

此时陆嘉志烧开了一锅水,陆嘉茉便将凉粉草倒进去煮烂,又用一块旧纱布将汁水过滤出来,还不忘搓一搓,让更多胶质流出来,口感会更好。

汁水回锅,用昨晚就备下的米浆加两大勺水化开,大火熬煮,不断搅拌。

陆嘉志坐在灶下给灶膛添柴火,热得一脸猪肝色,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甘草清香不断冒出,飘了满屋,他才站起身,缓缓吸了口气。

真香。

因着试验过几次,陆嘉茉已经很好地掌握了凉粉草、水和米浆该用的比例,放凉后的凉粉水果然完美成型,用手轻轻在上面一按,便弹得左右晃动起来。

南南早就连泥巴都不玩了,跑进厨房,眼睛盯着姐姐的动作看个不住。

看着姐姐按凉粉,她也蠢蠢欲动,可惜个头太矮,两只沾满泥巴的胖爪子伸啊伸的,就是够不着。

倒把姐姐哥哥吓没了半条魂。

手脏!

陆嘉志赶忙捉住她,带她去水盆处清洗干净,才小心地将她抱高,两只白净的爪子成功一按。

“弹弹~”

小丫头咯咯笑出声。

陆嘉茉切了一块凉粉,捣碎,给南南尝尝味道。

谁知小丫头才舔了舔,脸就皱成了菊花:“好苦!”

陆嘉茉自己试了试,评价道:“的确比用草干做出来的苦些,但也能吃得出,口感更纯粹,青草味儿很足。”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噗嗤一笑,摇摇头:“青草味儿很足算什么好事,谁会喜欢吃草呢?”

关于这点,陆嘉志不能苟同。

“姐,很多人就是偏好‘鸡有鸡味,鱼有鱼味’,原汁原味,才是对美食的顶级追求。”

陆嘉茉说不过弟弟,只细细琢磨那句——原汁原味,是对美食的顶级追求。

好似……也不失为有道理。

为了稳妥起见,他们这回依旧没熬糖浆,陆嘉志尝了几口也面露苦色。

茉姐儿以为他嫌苦,遂提议:“这个味道和口感已经很好了,不如现在就放糖罢。”

陆嘉志却觉得,并非有没有糖的问题,这碗凉粉,跟当年奶奶做的已经非常接近了,可就是差了那么点。

差了什么,他一时又想不起来。

陆嘉志只好又吃了两碗,肚皮都快撑破了,才品出些古怪,道:“好像有点酸,也有点散。”

陆嘉茉听了这话,眼睛一下子亮起来:“放点灰水不就行了?”

灰水?

陆嘉志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草木灰水呀,”她解释道,“做馒头也得掺点,不然就会发酸。”

陆嘉志这下听明白了,原是碱水,可以用来中和酸味,增强口感。

陆嘉茉从会走路开始就爱往灶间跑,对做菜天生便有兴趣,种种能使食物好吃的法子,她都会记在心里头,时不时也爱钻研一二。

陆嘉志自然不会信不过姐姐。

于是他去仓房拣了干稻草来烧成灰,一步步取得灰水。

茉姐儿斟酌着放了一些灰水到锅里,将凉粉草煮烂,再重复先前的步骤。

这一锅凉粉做好,陆嘉志一尝便呆住了,时空回溯或是前行,他置身于发黄的童年记忆里,再次品尝到了奶奶做的凉粉的味道。

晚上,陆大川夫妇回到家,姐弟俩高兴地捧了凉粉给他们吃。

陆大川只尝了一口,便叹:“好吃!”

说完,他就咕噜咕噜地干掉一整碗,末了还吧砸着嘴,回味无穷。

吴玉芝不无赞同,这绿莹莹的糕点似的玩意儿,浇了姜黄色的糖浆,在油灯下泛着蜜色的光泽,叫人看着就胃口大开。

吃起来又很是紧实弹嫩、甘甜爽滑,浓郁的青草气息从舌尖游走至全身,晒了一日的热气和疲惫便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想到,孩子们竟真用那堆杂草,捣鼓出了像模像样的吃食。

吴玉芝笑着问儿子:“这个叫什么?”

陆嘉志捅了捅姐姐胳臂,意思是:名字你取的,你来说。

于是陆嘉茉轻咳一声。

“这个就叫,仙草——冻!”

作者有话要说:注:台阁体,明代官场书体,清代称馆阁体,科举考场专用,此处设定为考场专用。

关于糖和价格的设定,有一些唐宋时期的参考,也有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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